“建设燃气工程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五第十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从事燃气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燃气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法定程序组织验收,验收。
第九条规定,初步设计文件需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还需遵循额外规定燃气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需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获审核或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燃气工程的实施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标准规范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建设单位需在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向。
第九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并建立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 生产经营管理第十条 燃气企业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